設置主任一名,負責選擬永續發展的議題並綜理中心業務,並得置副主任若干人。 延攬傑出學者為研究員以及產、官界菁英為諮詢委員,邀請國外知名專家學者擔任顧問,和國外相關機構或政府組織建立交流合作關係。 設業務委員會,置業務委員7-9人,負責通過與審核中心之預算與執行情形。 設立兼任行政秘書一人辦理中心的各項庶務,例如研擬發展策略建議報告過程中所牽涉的行政事務,以及與國內、外研究員、諮詢委員、與顧問之聯繫交流安排工作。